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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施工劳务企业审查意见的公示(2017-01)

时间:  2017-12-21 来源:   编辑:   程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文件要求,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建筑业企业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71221-20171229

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我局建管股,预期不予受理。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许可)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建管股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地址及邮政编码。

我局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类行政许可审查意见是在都昌县政府网上实行免费公示,从未授权或委托其他任何单位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企业进行统一公告展示活动。如发生此类行为,均与我局无任何关系,与行政许可申请不挂钩。请各行政许可申请人提高警惕,警惕不法人员借许可审查审批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

联系地址:都昌县建设局建管股

邮政编码:332600

联系电话:0792-5223311

 

 

建筑业企业审查意见的公示(2017-01

建筑业企业审查意见的公示(2017-01

公示时间:20171221-20171229

序号

单位名称

申请事项

审查意见

备注

1

都昌县顺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同意

 

                                             都昌县建设局

20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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